去年檢警破獲「台版柬埔寨」大型詐騙暴力集團,以高薪工作吸引民眾應徵,接著綑綁囚禁上門面試者在住宅內奪取財物、協助詐財,若反抗或不聽從指示,就電擊、鎮暴槍射擊、菸燙或暴力毆打凌虐,甚至在食物中下藥,其中一處囚虐造成3被害人死亡。
監察院今天公布「台版柬埔寨案」調查報告指出,對於電商個資外洩嚴重、虛擬通貨成為洗錢管道、通訊軟體成為犯罪工具等偵辦困境迄無有效改善對策,另外中央及地方政府未整合提供被害人完整之支持服務,促請行政院應督導所屬機關就「提供弱勢被害人完整的支持服務」、「投資廣告適度立法管制」、「課予出租房屋之業主、仲介、管理人合理通報義務」、「建立失蹤人口與異常金融服務的勾稽平臺」等四大事項,檢討改進並落實及研提有效防制方法,以維護國人生命及財產安全。
監委葉大華、紀惠容提到,有鑒於洗錢囚虐犯罪為電信網路詐欺犯罪高度組織化、跨國化、分工化下所衍生之重大犯罪模式,行政院為整合跨部會資源打擊詐欺犯罪,除核定《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及推動「打詐五法」修法外,特別針對洗錢囚虐犯罪,由行政院治安會報及臺灣高等檢察署召集各機關,研商採取多項查緝及防制措施。
2位監委表示,該類詐騙案件並非單一偶發之個案,據刑事局統計,迄112年7月31日警方共破獲該類案件164件,陸續救出被囚禁之被害人497人,顯示詐欺犯罪越趨殘暴,洗錢囚虐犯罪有方興未艾趨勢。
調查報告也指出,警方就本案執行面遭遇困境。首先,詐欺犯罪集團及黑幫如涉私刑拘禁,則以人口質押重罪究辦,但經統計警方查獲的164案中,僅10案以人口質押重罪移送;第二,強化房屋出租者、房仲管理人通報機制部分,因無法律強制力,僅能責由管區員警以柔性方式建立「友善通報網」;第三,對社群網路標榜「高薪輕鬆賺錢」等徵才及投資廣告貼文部分,欠缺即時下架機制的法源依據,且難以追查貼文者身分依法究辦。
該調查報告續指出,第四,掌握失蹤人口及異常金融服務部分,亦有待警政與金融機構建立勾稽平臺。其中對於電商個資外洩嚴重、虛擬通貨成為洗錢管道、通訊軟體成為犯罪工具等偵辦困境迄無有效改善對策,行政院應督導相關機關落實及研提有效防制方法,以有效壓制詐欺犯罪氣焰。
2位監委表示,經訪談發現,受害者獲救後身心受創嚴重,名下帳戶又遭到凍結,無論求職、生活、醫療皆陷入困境,求助無門。中央機關未整合協調相關服務資源,地方機關未落實保護措施,未提供個別化服務,又欠缺統一的聯繫窗口,對被害人之人權保障實有欠周,行政院允應督導所屬各部會儘速檢討改進。
2位監委表示,近年來有不少社會弱勢民眾及未成年人誤信社群網路不實訊息,被騙遭到囚禁、被販運出國或成為人頭帳戶詐欺共犯,檢警雖與臉書建立通報下架機制,但整體成效有限。鑑於我國並無單一的數位服務法律,現階段對於網路有害行為或犯罪,係由各法令之主管機關依權責,採分散式立法處理,因而顯得零落。
此外,調查報告指出,詐騙集團為規避警方查察,刻意選擇新建大樓的社區民宅拘禁被害人。然現行法令僅課以旅宿業者及特定場所業者於知悉不法行為時的通報義務,為防杜詐騙集團流竄社區民宅設置機房、囚禁被害人,行政院宜指示權責機關研議課予出租房屋之業主、仲介、管理人合理通報義務的可行性。
2位監委指明,本案發生之初,警方受理報案時因無法取得被害人帳戶異常交易資料,僅列為失蹤人口協尋,錯失第一時間以刑案偵辦的救援先機。監察院調查本案期間,金管會與警政署已協調建立查詢作業,警政署並將警示帳戶之失蹤人口列為重大刑案,雖有積極作為,但迄未建立失蹤人口與異常金融服務的勾稽平臺。
2位監委提到,目前警察機關欲查詢失蹤人口申辦金融服務情形,仍需以正式公文函請銀行在7日內查復;金融機構欲查詢申辦人是否為失蹤人口,則需自行至警政署網站查詢公開資訊,對救援被害人及偵辦時效的掌握仍嫌不足。金管會與警政署應積極建立相關勾稽平臺,金管會並宜督導金融機關強化行員識詐阻詐之敏感度,落實控管異常交易態樣及帳戶被作為詐騙使用之審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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