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12日召開「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告」記者會,宣布總統副總統選舉登記日期為11月20日至24日共5天,候選人可以透過政黨推薦或連署申請登記,本次符合推薦資格的政黨僅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時代力量4黨。
郭台銘、賴佩霞需靠連署方式取得參選門票,根據中選會公告的期程,中選會9月13到17日受理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選舉被連署人,9月18日公告被連署人名單,根據《選罷法》,公告次日起45日內、9月19日到11月2日須完成連署,而連署人須年滿20歲,並附身分證影本,若抽查發現資料不完整,該份連署即不列入。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說明,連署人數應達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1.5%,因此這次連署人數門檻為28萬9667人,連署結果將於11月14日前公告。
假若郭台銘、賴佩霞通過連署門檻,中選會將發予完成連署證明書,並返還100萬保證金,兩人於11月20日至24日期間,可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若連署人數不足規定人數二分之一(14萬4834人),保證金不予發還,也無法進入下一階段的候選人登記。
不過賴佩霞在宣布擔任郭台銘副手後,爆出擁有美國國籍,即使連署人數超過門檻,賴佩霞最慢必須在11/24登記成為候選人的最後一天完成放棄程序,否則和郭台銘都無法登記參選。雖賴佩霞已聯繫律師進行放棄程序,但根據AIT官網,放棄程序須經過3到6個月,究竟時程是否來得及,仍是未知數。
外界好奇,倘若通過連署,最後決定退選,是否會有違規問題,李進勇回應,如果沒有來登記,就是沒有取得登記成為候選人的機會,並無退選或違規問題。
中選會補充說明,各擬參選人最後是否前來選務機關登記為候選人,屬擬參選人的公民參政權利,選務機關尊重;但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經法定程序登記為候選人後,依法則不得撤回候選人登記。
至於郭台銘日前稱要電子連署,中選會是否放行?李進勇說,嚴格說起來並不是所謂的電子聯署,他們詢問的是「能不能用身分證掃描套印的方式來做連署」,李進勇指,選舉是特別激烈的政治活動,任何選舉的法令制定與執行都一定要非常嚴謹,以防止不必要的事情發生。
李進勇強調,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被連署人或是代理人一定要根據中選會規定的連署人名冊、切結書格式「依式印製」,格式清楚載明,身分證可以用影印或掃描方式浮貼在表格上面,這就是法律規定,希望共同遵守,避免不必要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