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2004年制定,至今修正過2次,分別於2013、2022年,北市議員苗博雅今年5月在議會質詢時,就曾舉出規則不合理處,因為發生鄰損,民眾需自行向都發局提出申請,後續由建商製作「初步安全認定書」及「損害責任歸屬初步認定書」,一旦建商判定建物無受損,便可繼續施工,若判斷受損與施工無關,就不會被都發局列管,讓建商有恃無恐。

柯文哲市府期間進行「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第二次修訂,但卻留下讓建商球員兼裁判的漏洞,媒體今詢問柯文哲看法,柯回應,他記得當時是「得」,後來改成「應」,如果各方有意見,可以再尋求第三方鑑定,這也符合常規使用。

柯文哲不滿指出,民進黨有時候打,就要小心人家,並質疑要不要把台南、高雄的也拿出來看一看。

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今受訪表示,一定做修法調整,回歸到專業,由專業的技師來做認定,人力的部分可能必須勞駕公會派第三者來做第三方的參與,避免外界有球員兼裁判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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