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近日被爆出,其為在新北萬里的老家為違建,民進黨先以圖卡澄清圓頂房屋非賴清德所有,民進黨發言人張志豪也隨後澄清該圓頂房屋非賴清德老家,並表示若有任何疑義,全力配合新北市府認定處理。
新北市府也表示,經查該門牌建物無使用執照、建物登記及稅籍證明等合法證明資料,復經工務局現場勘查並比對空照圖,應屬98年6月25日前之違建。由於該地區從70年2月15日發布實施北部區域計畫後,才開始實施建築管理,如果建物所有人能提出相關佐證資料,證明該建物在70.2.15前已經存在的事實,就可以依《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提出申請,認定為合法房屋。
賴清德上午受訪時也對此強調,老房子是他出生長大的地方,也在民國60年左右拿到門牌號,北部的區域計劃施行管制開始日期是民國70年2月份,因此該房存在在根本上是沒有違反區域計畫管制的要求,也沒有所謂違不違建的問題,新北市府只要去調核發給他們家的門牌日期或調航照圖就可以清楚釐清;但新北市府副發言人張劭斌卻再次改口表示,合法房屋認定同時須具備很多要件,不是只有門牌一項,新北市府對該房屋違建樣態的認定從來沒有改變過,該處確實違建。
對此,民進黨發言人卓冠廷表示,侯友宜目前是新北市長,市府各局處及發言系統應該就法論法,說法勿一改再改,一變再變,把權責機關依法行政認定的事宜淪為選戰攻防的議題,不僅有違行政中立原則,市府立場和態度更是自相矛盾。
卓冠廷提到,賴清德主席上午受訪時已經說明的相當清楚,老房子是他出生前就有的家,是礦工的工寮,在民國60年台灣實施建管法令之前就存在,在民國60年左右也拿到84號的門牌號碼。新北市政府都有賴清德老家的資料,包括市府當初發給門牌號碼的日期,是不是在區域計畫開始實施的民國70年2月之前,市府也可以立刻調航照圖證明,很多的行政作為,市府都可以做,以盡速釐清社會疑慮。
卓冠廷質疑,市府發言人今日竟稱「合法房屋認定同時必須具備很多要件,不是只有門牌一項」,但 《新北市政府核發合法房屋證明處理要點》載明,民眾申請合法房屋證明只需要八項資料中的一項即可,明顯跟發言人的說法相違背。
卓冠廷認為,新北市府發言人若是為了製造賴清德副總統老家是違建、申請合法房屋證明困難的社會輿論,做出與法令不合的發言,是完全違背行政中立,甘願做侯友宜的打手,這點非常不妥,並且與昨日地政局、工務局說法不同,實在無法理解。民進黨的態度很清楚,就是若有任何疑義,會全力配合新北市府及相關單位認定來處理。而賴清德上午受訪也強調,如果有需要配合,包括各種提供資料或者進行怎麼樣的程序,都願意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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