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19日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凌友詩擔任中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14屆代表,涉及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條例)規定,案經內政部查處,今年5月11日裁處50萬元罰鍰。
這是凌友詩二度被開罰。她2018年出任中共全國政協委員,2019年3月11日在全國政協全體會議發表演說,自稱「平凡台灣女孩」,還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其後遭內政部開罰50萬元。
陸委會指出,中共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組織屬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公告禁止之政治性機關(構)、團體,台灣人民依法不得擔任職務或為其成員。
新聞稿強調,中共當局長年營造對台宣傳樣板,但無法獲得多數台灣人民的認同,只會增加台灣民眾的反感,中共的相關作為只是徒勞。
陸委會提醒,中共長期以零和思維對台打壓、迄不放棄武力犯台,其政治體制、社會環境更與台灣及一般文明國家所認知的普世標準有很大的差異,國人赴陸就業生活及從事兩岸交流活動應注意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誤蹈中共統戰陷阱,擔任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或利益職務,不慎觸法而損及自身權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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