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紅色滲透,行政院2020年4月發布「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旨在強化中央與地方機關(構)、公立學校、公營事業及行政法人的資通安全防護,降低國家資通安全風險;同年12月,行政院秘書長發函給各公務機關啟動盤點,要求公務用資通訊產品(含硬體、軟體及服務)不得使用中國廠牌,且所有屬中國廠牌者,無論產地位置皆從嚴認定禁用。
而考試院今天針對此向禁令回應,表示有關行政院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的規定,各中央機關本就一體適用,目前本院及所屬部會並未使用相關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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