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府資科局長余宛如表示,依資安法規定,現階段係各公務機關依行政院秘書長2020年12月18日院臺護長字第1090201804A號函,禁止使用及採購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含軟體、硬體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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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宛如說,桃園市府依照中央相關法規,執行資訊安全B、C級機關的弱點通報機制(VANS),凡與市府網域連結的個人電腦設備皆需要納入資產管理系統,透過資產管理系統禁用抖音、小紅書、TikTok(國際版)等,並於每年內隨時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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