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迄今共歷經7次修憲,皆由國民大會、任務型國民大會代表通過,最近一次修憲是在2005年,確立「單一國會」、正式廢除國大,同時立委選舉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席次減半,更一舉提高修憲門檻。

今年3月25日立法院109位出席委員,全數贊成將國內選舉權、被選舉權年齡,從現行的20歲、23歲下修至18歲(亦即「18歲公民權」),三讀送出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修正案,開啟第8次修憲曙光。

不少政治人物挖寶秀出自己青澀的18歲模樣,表態挺18歲公民權。
不少政治人物挖寶秀出自己青澀的18歲模樣,表態挺18歲公民權。
(對照上圖)政治人物
(對照上圖)政治人物

然昨天公民複決結果,1923萬9392名選舉人中,投票者1134萬5932位,其中564萬7102人同意、501萬6427人不同意,同意票數未過選舉人數一半、僅達29.35%,宣告修憲失敗。

東吳大學政治系助理教授陳方隅說,雖然修憲案在立院中,獲跨黨派立委高度共識,但並非所有政黨都落實推動,不乏有政黨私下群組反動員、鼓勵投反對票;加上越逼近投票,各種謠言及假訊息,開始群組內四散、轉傳,讓「18歲公民權」蒙上陰影。

制度上來看,陳方隅表示,2005年將修憲門檻拉得太高,修憲案須先經過立委4分之1以上提議,4分之3以上出席,出席委員4分之3以上決議;公告半年後,再經選舉人有效票過半,才能通過,這是非常可怕的高門檻。這次公投,證實未來任何修憲案,都會困難重重。 

「社會對年輕人,還存在嚴重的年齡歧視,認為年輕人什麼都不懂」陳方隅指出,台灣民法、刑法都將成年修為18歲,18歲必須負起法律責任、應盡義務,但卻剝奪他們的參政權,形成權利、義務不對等的奇怪現象。

陳方隅說,全球民主國家只剩5個還未推動18歲公民權,台灣就是其一,選舉應該是票票等值,不應該逕行用年齡判斷誰的票對或錯,對於社會、國家發展,這是非常不好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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