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42歲的胡姓男子昨天下午4時35分駕駛1輛懸掛租賃車牌的保時捷轎車,沿北屯區環中東路二段往南行駛,行經軍福十三路口時見一輛砂石車正要左轉,遂減慢速度讓砂石車先行,後方騎機車的黃姓男子(43歲)煞車不及,從後方追撞保時捷。
黃男當場倒地,全身多處擦挫傷,由救護車送往慈濟醫院治療;經酒測2名駕駛均無酒駕情事,詳細肇事原因將由鑑定單位進一步分析釐清。
警方提醒,用路人行車時應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如未保持適當車距而發生交通事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將處駕駛人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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