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與蔡衍明指控,周玉蔻於2017年10月間,在電視節目及臉書發表旺中集團是中共國台辦的傳聲筒,經提告後,在台北地院調解下,雙方和解並約定周玉蔻不再發表針對中天及蔡衍明的「攻擊性或惡意評論」,周還同意日後發表任何針對中天或蔡的言論時,應先詢問並查證而衡平報導,若違約要支付1千萬元違約金。

詎料,3年後,周玉蔻再於2020年10月20日至25日,陸續在電視節目、媒體訪問及個人臉書上陸續發表,「國台辦下令,中天新聞台要好好的攻擊」、「中天新聞台背後有共產黨」、「中天新聞台就是中國共產黨在台灣的文宣工具」等有關中天受中共政權指揮在台宣傳言論,還指,「蔡衍明被中國共產黨操控」、「蔡衍明恭謹向時任國台辦主任王毅報告,聆聽其下達指令」等,直指蔡接受中共指揮、控制,且周為在發表攻擊言論前向中天及蔡詢問,顯已違約,因此提告向周須支付千萬違約金。

一審北院認為,周玉蔻在2020年10月20日起25日期間,陸續在她主持的民視《辣新聞》政論節目中發表中天是紅媒及蔡衍明被中共操控等言論,卻未舉證發表前有向中天及蔡衍明詢問,認定違約,審酌千萬違約金過高,2022年8月判周玉蔻要賠償蔡衍明80萬元、中天200萬元,共計280萬元違約金。

雙方均不滿判決結果均上訴二審,高院認為一審仍認周玉蔻違約事實,但審酌違約金部分,則維持判賠蔡衍明80萬元,中天部分則加碼40萬元,改判240萬元,共計320萬元,且要將違約不法侵害的貼文刪除,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