艦隊分署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除依職權啟動行政調查,全力配合檢方偵辦外,並綜合各項調查事證,今天召開考績會議,決議林姓隊員予以記2大過免職處分,展現嚴整紀律、絕不寬貸立場。

艦隊分署指出,林姓隊員檢具公立醫院開立的「適應障礙症合併憂鬱及焦慮」醫師診斷證明,去年底起首次申請延長病假,至今年6月申請第3次延長病假,均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檢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程序完備並符合規定。

艦隊分署指出,於核准文件中也明確告知當事人,請假期間仍具公務人員身分,應遵守「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不得兼職」等相關規範。

艦隊分署表示,此案後續將由政風業管提出監督檢討報告,另為強化請假管理與審核把關,已檢討未來凡涉及長期病假案件,均須經呈報海巡署核定,並與醫院溝通針對申請長期病假的個案,建立評估機制,嚴格落實監督管理,維護公務紀律與機關形象。(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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