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11時53分,43歲蔡姓男子駕駛普通重型機車由鳳東路往西行駛,行經路口時未依號誌行駛,先是自摔後波及正自待轉區起步往鳳澄路直行之普重機駕駛23歲陳姓男子及19歲黃姓女子,造成三人均有受傷。蔡男、陳男多處擦挫傷,經救護人員送醫治療,黃女則表示無需協助送醫。

騎士闖紅燈自摔,還波及2部機車。翻攝畫面
騎士闖紅燈自摔,還波及2部機車。翻攝畫面

員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理,警方檢測,三方當事人酒測值均為0。初步研判,事故原因與蔡男未依號誌行駛有關,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第1款製單舉發,將處新臺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岡山分局呼籲用路人行車應遵守交通號誌,確保行車安全,共同維護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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