岡山分局初步了解,曾男事發時意識清楚,但覺身體不適,由救護人員送往醫院治療。經實施酒測,曾男酒測值高達1.05毫克,警方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3項製單舉發,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小貨車司機酒駕撞到路邊4部汽機車。翻攝畫面
小貨車司機酒駕撞到路邊4部汽機車。翻攝畫面

岡山分局呼籲,酒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造成他人傷害,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害人害己。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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