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不可思議的「挖喉驅邪」案發生在2023年12月1日凌晨,住在雲林縣虎尾鎮的29歲陳男在冷凍工廠工作,父親是送貨司機、胞弟則在養豬場上班,母親在家操持家務,全家過著單純的生活,不料,陳男於案發前行為突然異常,就醫也未見好轉,全家人帶他到處求神問佛,最後決定以摳挖喉嚨方式驅邪。

雲林地院判決指出,陳男父母、胞弟3人懷疑他遭鬼魂附身,決定以摳挖鼻孔、喉嚨方式驅鬼,2023年2月1日凌晨0時30分許,全家人在家中3樓神明廳內,陳母先摑陳男致其倒地,陳父、胞弟則壓制陳男手腳及身體,再由陳母徒手伸進陳男喉嚨深處摳挖,欲使其口水流乾以達驅邪目的,約半小時,陳男因舌根、後咽及下咽部嚴重出血,陳男胞弟查覺陳男身體有異,立刻報警並送醫急救,但抵達醫院時陳男已無呼吸心跳,經診斷為遭人以手阻住呼吸道而受傷,最終窒息死亡。

這起驅邪釀成悲劇,深感懊悔的陳男父母、胞弟於一審雲林地院審理時均認罪,合議庭認為,陳男父母與胞弟的教育水平不高,因而迷信誤認陳男行為異常是遭鬼魂附身中邪,竟自創驅魔手法,強行壓制陳男並對其深挖喉嚨使其口水流乾,以達驅邪目的,導致陳男因呼吸道嚴重受傷窒息而死,審酌3人均認罪,因此依傷害致死罪判陳母3年6月徒刑,壓制陳男的陳父及胞弟各2年,緩刑5年。

全案僅陳母認為刑度太重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認原審量刑沒有違誤,今年4月駁回上訴,陳母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維持原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