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黃明嵩涉嫌對女伴劉女施暴,包括用手插喉嚨並在高速公路上加速行駛意圖恐嚇,儘管他辯稱無意傷人,一審法官仍依傷害罪處以4個月徒刑,但檢方認為判決過輕並上訴。法庭將於9月底宣判。

重點整理如下:
  • 劉女家人與友人報警尋人後,黃明嵩才讓劉女回家,顯示事件嚴重性和控制行為。
  • 黃明嵩承認曾用手指插入劉女喉嚨,但聲稱這是無意導致受傷,並非故意傷害。
  • 劉女指控黃明嵩在高速公路上加速駛向她,並用手插她的喉嚨以阻止她跳車求救。
  • 法庭採信劉女的錄音、驗傷單及精神健康證明,判定黃明嵩傷害及妨害自由罪成立。
  • 檢方認為一審判太輕,提起上訴,要求從重依殺人未遂罪處理。
國民中心直排論教練黃明嵩遭前女友控插喉咳血,收押後被押解出庭,首度曝光。讀者提供
國民中心直排論教練黃明嵩遭前女友控插喉咳血,收押後被押解出庭,首度曝光。讀者提供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