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長彭啓明說,嘉義地檢署25日已派員到新庄滯洪池岸邊瞭解情形,如果業者還是一再拖延不處理,政府就會全面接手,但不希望看到這種情形。
嘉檢回應,有關嘉義縣義竹鄉等地區太陽能光電案場的光電設施受損及清除處理情形,相當重視。檢察長蔡宗熙25日率同綠能專組主任檢察官姜智仁到場瞭解光電設施的受損及清除、處理實際進度。已請環保局確實掌握清運處理或堆置的數量及流向,確保廢棄光電板於限定時程內,均依相關法規清理完畢。
嘉檢表示,尊重行政主管機關環境部、嘉義縣環保局職責及行政裁量餘地,尚未到司法介入處理階段;惟請業者仍應依法盡速完成主管機關的行政指導措施。
嘉義縣環保局則指出,,已於8月中旬對元昱公司開出第三次300萬元裁處書,並限期在28日前完成改善,不過業者於22日送交清運計畫書,現正審核中,將進一步和環境部開會討論,再決定是否延長業者改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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