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今年7月底偵辦台積電內鬼案,陸續拘提6人到案說明,其中主嫌陳姓工程師曾是台積電前員工,與當時在台積電任職的吳姓、戈姓工程師勾結,透過居家遠端辦公漏洞,利用吳男等2人以公司配發的筆電登入內網,再由陳男翻攝電腦螢幕竊取二奈米製程技術圖檔,3人被依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竊取國家核心技術營業秘密罪,向智財商業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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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吳、戈3人被裁定羈押禁見後均提抗告,最高法院審理認為,智財商業法院以3人有湮滅證據、勾串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見並無違誤,今裁定抗告駁回確定。
根據2023年行政院公告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清單,涵蓋14奈米以下製程的IC製造技術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及設備等項目,台積電的2奈米製程技術即屬「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另因《國安法》已明訂經濟間諜罪,若為外國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秘密,依法將由檢調偵辦,違法恐面臨最高12年有期徒刑、新台幣1億元罰金的刑責。
據了解,檢調單位積極深入追查相關金流,將釐清本案是否有幕後的商業間諜操作?亦或僅是單純的工程師見有利可圖,便出售商業機密。
另有媒體報導,陳姓工程師先前曾在台積電公司任職長達近8年,前幾年先是擔任量測相關的工作,需與研發、晶圓生產及採購部門合作,後幾年則參與過5、3奈米等先進製程的缺陷改善,而吳男、戈男都是和陳男在缺陷改善部門的老同事。隨後,陳男則在2022年底被日商設備大廠挖角,擔任公司的高級行銷專員,負責台積電有關蝕刻設備相關服務。
而社群媒體也流傳著一張LINE群組截圖,文字透露涉案的3名工程師均畢業於國立頂尖大學且皆有家室,其中某位工程師最近還接連買房,光是自備款就需要3千萬元,且常和同事說自己不缺錢,平日也不太甩老闆、常常搞消失,而同事、朋友們對於該工程師突然變有錢,疑似也感到相當驚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