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23日晚間8時許,鹿姓男子開車行經新北市新店區永業路、新潭路一帶,突然遭後方車輛不斷地以強光燈照射,讓他眼睛極度不適,只好停下車輛,不料,該輛計程車則超車後停在前方,下一秒運將竟持刀下車,手中還拿著手電筒,嚇得鹿男趕緊開車離開,25日主動到碧潭派出所報案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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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根據計程車車號「以車追人」,日前循線約談林姓運將到案說明。偵訊時,林姓男子聲稱當時正要去釣魚的路上,對方卻沿路開遠光燈,他才會一時氣不過持手電筒照射回擊,並持殺魚用的刀下車理論,澄清無傷人意圖。警詢後依妨害自由罪嫌將他移送法辦。

小黃運將用手電筒強光照射反擊,讓鹿男開車視線受阻。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小黃運將用手電筒強光照射反擊,讓鹿男開車視線受阻。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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