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局三民二分局今日尚未接獲相關報案資料,但畫面中男子於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公共場所進行猥褻行為,已經破壞社會秩序,警方將依刑法第234條第1項公然猥褻罪通知男子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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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發現嫌疑人進入巷內變裝後騎乘機車逃逸,經交叉比對,迅速鎖定涉案嫌疑人為25歲廖姓男子,並於27日15時許通知到案。經初步了解,廖嫌因生活壓力大,一時做出不當舉止,全案警詢後,依公然猥褻罪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分局呼籲,請民眾遵守公共秩序與社會善良風俗,切勿於公共場所從事任何不當或違法行為,以免觸法受罰。倘若發現類似情事,請儘速撥打110報案,共同維護社會安全與公共秩序,打造良善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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