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君與張惠霖今被提訊出庭,陳怡君當庭認罪並道歉,聲稱因辦公室資金捉襟見肘,才會把助理費用於服務處租金、水電瓦斯、文宣及助理獎金等支出,而自己每月12萬元薪水,其中6萬元要還貸款,政黨資助也不足,但願意認罪,並感到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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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對檢方起訴透過辦公室主任張惠霖,以「顧問費」名義每月收受品嘉建設公司賄款共70萬餘元後,再以議員職權向市府關說、施壓,幫建商辦理行道樹遷移、污水設施審查等情事,陳怡君表示,確實有收建商款項,也有出面向公務員協調、關心,但一開始沒想太多,對於對價關也沒那麼清楚。陳怡君的律師則表示,希望法官考量陳怡君認罪,且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希望給予減刑機會,並裁定讓她交保。

張惠霖也認罪,希望法官讓她交保,她也整理公務支出傳票,證明助理費用於公務。張女的律師則請求法官給予減刑、緩刑。法官最後諭知準備程序終結,對於2人請求交保,法官認為還有其他同案被告不認罪,待其他被告審理後,2人再聲請,隨即將2人還押看守所。

起訴指出,檢察官查出陳怡君在擔任第13、14屆市議員期間,與研究室主任張惠霖(綽號饅頭)共謀,利用親友等擔任人頭掛名助理,自2019年至2025年2月間,偽造聘書押署、人事資料等方式詐領助理薪資、年終與慰勞金共384萬8568元。張女再將每月入帳的款項以現金領出製造斷點,再存入友人帳戶後,2022年間再指示友人開支票存入親友帳戶後,提領用以付房租、存入證券帳戶投資,以此方式洗錢掩飾不法金流。

檢察官還查出,陳與張2人還涉嫌收受建商賄賂。起訴指出,品嘉營造、品嘉建設及品佳資產管理顧問公司胡姓負責人、品嘉建設高姓董事兼總經理,為加速其建案建築執照、行道樹遷移、污水審查、道路開挖許可及工地臨時用電許可等申請進度,自2023年8月起至2025年2月,每月以「顧問費」名義,每月支付3萬9207元至3萬9219元不等賄款至張女指定帳戶,陳、張2人共計收賄70萬5894元。

陳怡君、張惠霖收賄期間陸續以關說、協調、辦理現勘等方式,幫品嘉建設向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處與自來水處等審核及施工單位施壓,而2人收到賄款後,張女就會提領現金製造金流斷點,隱匿不法所得及洗錢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