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罰款案緣何女於去年9月10日、同年月30日分別自韓國仁川與首爾搭機返國時,分別攜帶28.6條捲菸及1280支非葉捲雪茄入境,因未依法申報直接在免申報櫃檯通關時,遭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查扣,並依違反《菸酒管理法》裁罰5萬餘元,沒入所有捲菸與雪茄,全案並於今年4月移送士林分署執行。

由於何女遲遲不繳罰款,士林分署書記官於是調查其財產,發現她持有富喬等上櫃股票,今年6月27日依法扣押其股票。何女收到扣押令得知股票被凍結後,隨即聯繫士林分署,表達急需解凍股票進行交易,並供稱當時誤認僅須補申報即可攜帶超量香菸,因不熟悉相關法規而受罰,何女於是在執行人員溝通及積極協助下,本月18日全數繳清罰鍰,股票也因此解凍。

士林分署指出,貫徹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積極執行旅客入境攜帶菸酒裁罰案件,並提醒民眾,出入國境時攜帶物品應遵守海關申報規定,每位旅客攜帶菸類等免稅額度為捲菸200支(即1條),或雪茄25支、菸絲1磅,若超過免稅數量,應如實申報,否則超量部分將遭沒入,並依法裁處罰鍰,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因違規而面臨重罰移送執行,倘若受罰,請儘速清繳欠款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被限制出境或拘提管收等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