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王姓男子(35歲)和廖姓前妻結婚8年、育有1子,去年6月26日離婚後,發現廖女與黃姓男子交往密切,懷疑廖女感情不忠,去年9月19日晚間7時許以50萬元的代價教唆綽號「阿駩」王姓男子(24歲)、程姓男子(22歲)在中壢區中豐北路開車撞倒騎機車的廖女,致其受有臉部骨折、4肢擦挫傷、鼻骨骨折等重傷害,經送醫急救後始倖免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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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31日,王男撞見廖、黃2人舉止親密出現在新竹巨城百貨公司,雙方起口角後,王男憤憤不平,又指示「阿駩」和羅姓男子(30歲)開車衝撞黃男座車;去年11月5日早上7時42分又唆使「阿駩」等人守在中壢區環球購物中心地下停車場出口,見黃男經過立刻上前追撞,造成後保險桿及車體毀損,所幸廖女未在車上。

但王男仍不解氣,甚至交代「阿駩」務必置廖女於死地。為完成任務,「阿駩」先邀李男,又委託熊男找幫手,熊找黃姓少年,經「阿駩」策劃在去年11月14日晚間,共乘計程車到廖女經營的通訊行附近,由李男罩著頭套持鋁棒進入店內,以鋁棒朝在櫃檯後方的廖女頭部連連攻擊。

廖女企圖躲進後方休息室仍遭追打,最後滿頭鮮血倒地昏迷,李男見廖女無意識,誤認她已死亡,於是依王男交代,搜刮櫃檯內新手機及暗櫃裡17萬元現鈔後逃逸,並朋分贓款。

案經轄區警方據報,成立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影像,循線追查出王男和1名少年共7人到案送辦,桃園地檢署今年4月依教唆殺人未遂、教唆毀損等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審酌王男多次出資雇兇欲取人性命,造成被害人恐懼不安,危害社會治安;又僅坦認部分犯行,未與被害人達成調解,難認有悛悔之意等,依殺人未遂罪等判處王男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其餘同夥7年3月至11年有期徒刑。

嫌犯翻箱倒櫃搜刮財物。家屬提供
嫌犯翻箱倒櫃搜刮財物。家屬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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