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盧男今年6月1日下午2時許,拿著三角手折紙袋到台北市立動物園的昆蟲館,他在座椅區獨自坐著,利用身上汗水吸引蝴蝶飛到身上,他再趁蝴蝶停留在身上時,徒手抓起3隻枯葉蝶、2隻大白斑蝶、1隻白痣珈蟌(豆娘),陸續抓進事三角手折紙袋內,不過,其中1隻枯葉蝶趁盧男失手飛走。

 

動物園人員報案後,警方立刻趕抵現場,盧男當下坦承偷蝴蝶除了是準備孩子的生日禮物,順便給孩子見識並給驚喜,北檢偵辦後,檢察官根據盧男自白、扣案的蝴蝶等證據,今依竊盜罪起訴盧男。盧男當時竊得的蝴蝶,被逮時就當場交出,已由動物園工作人員認領回歸昆蟲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