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閱讀本文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胡男因撞死一隻未牽繩的狗被罰3萬元,但法院認定罰款不合法,因為法律要求動物須有生命跡象才能要求送醫。 重點整理如下: 事件背景為胡男駕車意外撞到未牽繩的狗,但狗立即死亡,胡男未送醫或通報,結果被罰3萬元。 法官認定該犬隻已當場死亡,依新北市動物保護規定不需送醫,因而裁定胡男無需負擔該責任。 行政法院撤銷農業局對胡男的3萬元罰鍰,視為原行政處分不符合法律規定。 該判決並不意味著駕駛行為完全無錯,而是行政處罰的法律適用需更正。
追蹤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