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胡男因撞死一隻未牽繩的狗被罰3萬元,但法院認定罰款不合法,因為法律要求動物須有生命跡象才能要求送醫。

重點整理如下:
  • 事件背景為胡男駕車意外撞到未牽繩的狗,但狗立即死亡,胡男未送醫或通報,結果被罰3萬元。
  • 法官認定該犬隻已當場死亡,依新北市動物保護規定不需送醫,因而裁定胡男無需負擔該責任。
  • 行政法院撤銷農業局對胡男的3萬元罰鍰,視為原行政處分不符合法律規定。
  • 該判決並不意味著駕駛行為完全無錯,而是行政處罰的法律適用需更正。
一隻寵物狗在路上遊蕩,不幸遭行車輾斃。示意圖
一隻寵物狗在路上遊蕩,不幸遭行車輾斃。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