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於今年6月30日起修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加重「未停讓行人」的處罰標準。若駕駛因未停讓行人導致行人輕傷,罰鍰自原本的7200元至12000元,調高為18000元至30000元;致重傷者,將比照致死案件,處以36000元罰則。未來,原致輕傷者吊扣駕照1年,並將修法提高為1至2年;原致重傷或死亡者,吊銷3年,提高為不得考照4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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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婦人遭撞倒地。翻攝自angel_ou_yang
老婦人遭撞倒地。翻攝自angel_ou_yang

加重罰則還沒開始,內湖區康寧路三段27日卻發生一起「標準」行人地獄式車禍,51歲姚姓男子駕駛小客車, 沿康寧路三段75巷24弄南向西向東左轉康寧路三段75巷,自稱因聚焦右側有無來車,卻未注意車前狀況,導致前車頭撞及沿路口西側行人穿越道北向南步行的婦人。警方調查,姚姓無酒駕,婦人受傷送內湖區三總醫院醫治,無生命危險。

該車禍發生的路口。警方提供
該車禍發生的路口。警方提供

婦人的兒子在Threads指出,當天下午3點多,上班看一下手機,卻看到母親在內湖出車禍的消息,立即衝到醫院,「媽媽很守法沒有看手機,走在行人穿越道卻飛來橫禍。」所幸老婦人沒有生命危險,警方後續將釐清事故原因。

肇事車輛。警方提供
肇事車輛。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