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署表示,林男及蔡姓秘書共同推由吳姓、李姓等3名同夥擔任「貸款專員」角色,謀議由路姓、邱姓等3人以地政士之角色出面,利用被害人甫遭詐騙集團以「假檢警」、「假投資」等手法詐騙,財物受損,身心煎熬、心智極端脆弱處境下,佯裝同意被害人續行提供不動產設定抵押借款,再結合詐團將被害人以不動產為擔保,形式上取得但實際上尚未取得之借款,以各種方式騙取殆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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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說,林男等人從2023年1月起開始犯案,共有12名被害人,受騙金額合計高達3億7千餘萬元,林男從中獲取2億2千餘萬元之不法所得,為被害人設定之不動產抵押共17件,遍及全國各地。檢察官為避免被害人等之損害擴大,已於今年3月間向法院聲請將設定抵押之不動產11筆及對被害人之1億2348萬元債權予以查扣。

檢察官今天偵查終結,將林姓被告等8人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取財、加重詐欺得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察官審酌被告等人利用專業知識設局反覆詐騙牟取暴利,造成多名被害人鉅額損失,甚至抑鬱而終,惡性極重,且在偵查中仍飾詞卸責,毫無悔意,向法院具體求處林男宏有期徒刑10年,蔡姓秘書及組織成員等7人分別1年8月至8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聲請沒收8人犯罪所得計2億3408萬餘元。

彰化地檢署。資料照片
彰化地檢署。資料照片
全民一起來打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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