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分署指出,黃春照因積欠92年度綜合所得稅,加上行政罰鍰累計超過2.6億元,經台北國稅局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台北分署於去年3月5日囑託士林分署執行黃春照名下位於台北市內湖區西湖段二小段115、377、379地號等3筆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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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歷經多次公開拍賣後均無人應買,士林分署與台北國稅局多次共同赴現場履勘,就土地現況、使用情形等事項交換意見並溝通協調,其中115及379地號等2筆土地,最終由台北國稅局以底價412萬餘元依法承受,順利收歸國有,藉此保障公法債權的實現,展現行政執行機關與稅捐機關通力合作、積極追償的決心。

台北國稅局代理人向拍賣官聲明願意承受。士林分署提供
台北國稅局代理人向拍賣官聲明願意承受。士林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