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新聞網 綜合報導
帶您快速了解新聞核心內容:這是一個關於過勞死亡的職災賠償案。因長期工作過重,貨車司機呂智偉在2017年因腦幹出血過世,家屬訴請賠償,經過法院多番審理後,高院確認屬職災,判賠486萬元。

重點整理如下:
  • 呂智偉自2015年起擔任貨車司機,工作繁重,於2017年因腦幹出血過世。
  • 家屬指因長期超時工作導致中風,提告山隆要求賠償,但一審被判敗訴。
  • 高院二審根據證人證詞及工時調查,重新認定呂智偉的超時工作情況。
  • 台大醫院鑑定證實呂智偉的工作屬精神緊張,工時不規律,確認職災事實。
  • 高院改判山隆需賠償呂家共486萬元,仍可上訴。
山隆通運貨車司機被認定符合過職災過勞死亡,高院逆轉改判山隆通運要賠家屬486萬元。山隆通運外觀。翻攝Google街景
山隆通運貨車司機被認定符合過職災過勞死亡,高院逆轉改判山隆通運要賠家屬486萬元。山隆通運外觀。翻攝Google街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