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二分局立人派出所昨天深夜11時20分接獲報案,北區忠太東路上一社區前有人在吵架,需員警協助處理。警員到場發現是1名52歲黃姓男子,與停靠社區門口的轎車駕駛詹男(30歲)發生口角並互為推擠,員警到場時雙方已無紛爭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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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警員聞到黃男身上明顯有酒氣,經調閱畫面並進一步詢問後,發現黃男下班騎機車到該社區找朋友喝酒,酒後騎機車離開經過社區大門,發現詹男停在大門口擋道,於是將機車停在附近,再返回現場與詹男爭執,結果被警方查獲酒駕,測值高達0.91毫克,當場扣車,詢問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第二分局分局長鍾承志呼籲民眾,酒精影響判斷、反應、視力與協調,哪怕是一點點醉意,都可能導致致命車禍。聚會後的好選擇,指定駕駛、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最安心;酒駕不只有自己要付出不只法律責任,還可能造成他人傷亡與家庭悲劇,付出的代價,遠比你想像的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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