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起訴指出,黃國翔與周暐承受不明人士指使,去年2月5日凌晨3時11分許,由周男開車載黃男到陳沂位於北市八德路住處查看現場情形後離開,直到早上9時39分,2人從北市文山區開車到現場埋伏,守候,期間2人還到附近便利商店消費,黃男並自行走到陳沂住處前確認門牌,並與周男開車在附近繞圈徘徊。
直到下午4時許,陳沂從住處走出門,黃國翔見陳沂現身,立刻下車尾隨,陳沂雖感覺有人跟蹤並隨時警覺,仍遭黃男持iPhone手機攻擊頭部,黃男還對陳沂拳打腳踢,致陳頤頭部雙側挫傷、雙耳擦挫傷。陳沂事後在臉書PO文指出,「我不好,很害怕!」
黃國翔遭路人壓制報警,被以現行犯身分逮捕後,他辯稱因酒後恰巧在路上看到陳沂,想到之前在網路上認識的女友已發展到「網公網婆」階段卻沒下文,誤認陳沂是讓自己受傷的「網婆」,才酒後失控動手,檢警調閱監視器查出2人犯案疑為事先策畫,懷疑有藏鏡人在幕後操控,仍繼續追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