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張男上午10時許駕駛黑色賓士自小客車由前鎮區鎮東一街北向南右轉鎮東街往西行駛,57歲莊男則駕駛計程車由鎮東街,西向東右轉鎮東一街往南行駛,但至路口時張男右側車身與莊男車頭碰撞。
張男車輛與莊男計程車擦撞後,又再往前撞進住宅,並波及坐在民宅內的73歲白姓婦人及騎樓腳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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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下午指出,此案駕駛均無酒駕情事,張男及莊男無受傷,白女挫傷自行就醫。初步研判為張男駛入來車道肇事,詳細肇事責任將由交通大隊進行後續分析研判。(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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