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凡向法官訴泣,她與小安相識相戀,彼此情投意合,交往許久才決定攜手共創家庭,因此於2021年11月19日舉辦婚禮,隔天立刻辦理結婚登記。2人婚後生下可愛的女兒,心想未來可以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但萬萬沒想到,小安因工程事業不順導致資金周轉不靈,加上理財不當,在外欠下龐大債務,還要她想辦法籌500萬元幫忙還債。

小凡為保住才剛建立的家庭,於是想盡辦法籌錢,最後向銀行借貸了500萬元拿給小安還債,原以為整個家可以度過難關,但她萬萬沒料到,小安拿了500萬元後不僅沒還清債務,還讓她遭債主頻繁搜擾,且背負龐大債務,不得已只好向法院聲請更生,更可惡的是,小安突然於2023年7月24日拋妻棄女不告而別,夫妻分居至今,只能透過手機、社群軟體聯繫,小安還經常斷聯,拒絕告知行蹤。

後來,小凡的朋友在路上發現小安與陌生女子一起騎機車,晚上還在公園牽手散步,拍了照片傳給小凡,小凡心境如雪上加霜,自覺苦心建立家庭、又克盡妻子責任照顧幼女,小安反而棄家不顧,與人外遇。小凡最後孤注一擲,透過管道聯繫上小三,並告知小安已婚,卻遭小三反咬控告恐嚇,小安不領情,反而告訴小三及債主是小凡拿走所有財產,才無力償債,引導債主向小凡討債。

小凡得知小安的心已不在家,心灰意冷之下多次提出離婚要求,小安雖口頭答應,但手中不願出面簽字,她這段時間遭受小安欺瞞、欠債、離家、外遇、拋妻棄女等行徑,已忍無可忍,心寒至極,又考量幼女身心狀況,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時,小安不出庭也不以書狀表示意見,法官因此依一造辯論判准離婚,此外,對於小凡提出幼女目前由她與家人同住,自幼就由小凡與家人照顧,因此同意由小凡為幼女的親權人,又小安欠債、行蹤不明、沒有正職工作,顯然無力照顧幼女,審慎考量後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後,酌定幼女由小凡單獨照顧,另小安必須在幼女成年前,每月支付8千元扶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