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檢昨天諭令交保的9藝人及1民眾,其中前棒棒堂成員威廉(廖亦崟)50萬元交保,是這波交保金最高的藝人,其次依序為陳零九(陳志豪)30萬元、前男團SpeXial成員Teddy(陳向熙)Teddy、阿虎(吳致任)各28萬元、陳大天(陳道賢)25萬元、大根(黃亮鈞)20萬元、伊林前男模陳信維20萬元、男團「超克7」成員李銓15萬元、舞台劇演員黃博石15萬元,范姓民眾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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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藝人昨天被警方拘提訊問後,陸續送到新北檢複訊後各獲15萬元至5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外界好奇為何都這些人都是花10萬至50萬元不等金額買偽造醫療證明閃兵,交保金額卻不同?交保金額的標準為何?新北檢對此以偵查中案件不辨說明,也不會問檢察官訂出交保金的依據。不過,據了解,陳零九已坦承涉案、大根也透過經紀公司發聲明表思慮不周,循醫療機構申請免役,造成社會不良示範,將配合一切偵辦。陳大天則在交保表示,知法犯法是非常不當的行為,並在媒體鏡頭前三度鞠躬向大眾致歉,顯示他們已坦承犯行而獲交保。

 

陳零九接受檢察官複訊後獲30萬元交保。彭欣偉攝
陳零九接受檢察官複訊後獲30萬元交保。彭欣偉攝

基本上,每件多人涉案的案件,每位被告都會獲不同金額交保,對於閃兵案,新北檢表示偵查中案件不便回應,但檢察官偵辦案件,對交保金額的決定,通常會以被告身分地位、偵辦時態度、涉案程度及經濟能力範圍衡量,倘若諭知交保金後,被告籌不出來,通常可能會降保,但還要視個案而定,對於閃兵案,雖然有部分被告交保後對外聲稱坦承認錯,對此不表示任何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