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這起事件,7日晚間胡男從位於台南仁德區的台鐵中洲車站上車,搭乘3258區間車上行,經過兩站、12分鐘車程到達台南站,他離站後才發現忘了拿手提袋,回頭向台南站服務人員求助,但列車已經離站,台鐵人員通報車長察看,尋獲胡男遺失手提袋,送到新營站交付,站務人員會同鐵路警察清點,發現竟有400萬元之多。
胡男透過台籍姐夫表示自己將在8日晚間到新營站領回,並解釋是做石材買賣才身懷鉅款,但警方發現紙鈔新舊不一,收束方式也非金融機構的標準模式,加上查訪後證實胡男僅是月薪3萬多元的外籍移工,對於鉅款來源存疑,不排除與詐騙或地下匯兌等有關,在仲介公司協助下,請胡男就近到鐵警嘉義派出所說明。

胡男原本對鉅款來源說法保留,後來發現沒法拿回這筆現金,才向警方吐露,自己來台工作,存錢想在老家購買房地產,但礙於現金不夠,就先向姐夫借錢,這筆400萬元則是他10多年來積攢下來的存款,其他則是他向友人商借,要先湊來還給姐夫,後來又改口是要湊錢給姐夫發薪水,但忘了帶下車才鬧出這場風波。
鐵路警察高雄分局偵查隊長陳耀宗今天說明,有關該筆鉅額款項來源,是胡男長年工作所得積蓄,部分款項則是向友人借貸,7日當天攜帶該筆款項前往償還親友,經員警進行比對、查證,尚有諸多細節待釐清,包括「姐夫」與胡男其實沒有親戚關係,只是剛好娶了越籍外配,又與胡男熟識才這麼稱呼,兩人對款項說法也有出入,全案報請南檢檢察官裁示後,現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積極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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