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社區保全昨天下午13點10分報案,稱社區車道出口處有施工,但「違法施工沒圍起來及沒有義交」,員警於13時23分到場後,檢視施工處已有擺放三角錐,尚無嚴重妨害交通或影響安全之虞,施工單位有出示五股區公所所核准施工公文,函文內容並無要求聘請義交指揮,查無違反道交相關法令,隨即離去。
但社區保全疑似不滿警方未處置,下午13點31分又報案催促,員警便致電向保全說明,但保全無法接受,於13點46要求員警到現場解釋,經員警於13時58分到場,向報案人說明本次施工現場已有放置交通錐,施工未影響交通亦無安全疑慮。

社區保全質疑,「報案1小時警察才來」,而且態度不佳,直接拍攝員警編號並打1999檢舉,警方在場有理說不清,只能讓保全「表演」,由得他向分局檢舉此事。
蘆洲分局說,有關報案人質疑施工未設置交通錐等防護措施、未聘僱義交,應核准函文內未提及,應由道路施工路權核准單位依權責認定處理。向社區保全解釋狀況時,該名保全突然對員警表示「走開,不要跟我吵」等不理性話語,並揚言要申訴員警,員警即離開現場。另本案初步檢視員警密錄器,員警與報案人對話過程語氣及態度和緩,尚無明顯違失。

新竹兄弟爭產釀悲劇!無業叔刺死侄子 五金行買刀、冷眼看救護畫面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