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指出,沐軒在「17直播」單人直播主時遭潘姓男子詐騙,2020年4月24日間,雙方以244萬餘元達成和解,闕沐軒仍向王大陸稱潘男還欠她440萬餘元,王大陸則在去年11月28日用社群平台微信與闕、游翔閔成立「失去的!一定要拿回來!」群組,計畫找潘男討債。游男因此找陳子俊,請陳透過關係找上陳柏均,以每筆個資1500元向身分不詳的地政士買潘男與其親友的個資後傳到群組,游男於是聯繫潘男胞姊討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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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還查出,王大陸不滿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拿了他的360萬元後搞失蹤,於是在今年2月13日請游翔閔幫忙調查,游男遂帶著王大陸到北市刑大偵三隊代理隊長劉居榮辦公室,以假報案查個資方式,查出陳志明的住址及家人等個資後,查出陳志明於同月6日已到宜蘭監獄服刑,劉居榮事後還向游男邀功稱自己辦案能力很好等,王大陸於是向朋友傳送陳志明個資後表示,「我先提告,不還錢找他全家」。

檢方並指出,王大陸因不滿連姓Uber司機服務態度差,去年4月18日晚間請游翔閔幫忙找出司機稱「想教訓對方」,請游男協助以當舖業者車輛協尋機制找連姓司機的車輛,再請陳子俊找人教訓連姓司機,陳子俊果然找了3名小弟於去年4月25日跟蹤連姓司機,還謊稱擦撞後趁連姓司機下車時毆打對方,同時錄下打人影片後傳給陳子俊,陳男再傳給游,游再轉傳給王大陸。

新北檢認為,王大陸、游翔閔、闕沐軒、陳子俊、陳柏均等2人違反《個資法》,請法院審酌闕沐軒否認犯罪,態度不佳,請審酌適當之刑,游翔閔家中經營車行,財力甚佳,且與警界高層交情匪淺,又與四海幫海鷹堂堂主陳子俊交好,游男藉人脈經營,擔任居中聯絡者,將名人與黑白兩道相互串連,若非游男介入,王大陸與女友沐軒也不會觸法,陳子俊也沒有犯行動機,游男為本案關鍵,他將名人和黑白兩道相互串聯,若有朋友或自己遇到事情就找警方、黑道處理,且偵查所述前後不一,犯後態度不佳,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至於劉居榮,檢察官認為,劉男身為市刑大代理隊長,卻利用警察職務機會,任意將民眾個資洩漏給游翔閔、王大陸,偵訊時還辯稱只是誤傳,事後還傳訊息給游翔閔,請他在長官面前多加讚揚,因此請求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