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曾耀鋒父親曾明祥擔任董事長的台灣金隆科技公司,2015年成立「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im.B」後,打著標售債權高獲利名號,甚至還掛著資深媒體人盛竹如的照片取信外界,但許多投資人投入資金後,起初都能拿到承諾的利潤,但其實這些錢是其他投資人所投入的資金,也就是「後金補前金」。最後全部的人連本帶利都拿不回來,估計詐騙金額約90億元,全台超過5千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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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一審時重判曾耀鋒16年6月,併科罰金250萬元、張淑芬判12年2月,併科罰金150萬、曾明祥判2年、顏妙真判3年9月,併科罰金120萬、陳振中判8年。金隆科技判罰1億元罰金。其餘共犯各遭判1年至7年不等徒刑。不過二審法院考量曾耀鋒與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今天(17日)予以改判16年,併科240萬罰金。可上訴。

檢察官依違反《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詐欺等罪嫌起訴曾國緯等31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檢方起訴指出,網路借貸媒合平台im.B於2015年起成立經營,由主嫌曾耀鋒與女友張淑芬共同成立,父親曾明祥掛名擔任台灣金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曾國緯等人藉由媒合不動產借貸進行債權認購來吸收資金,並指示幹部認購債權,製造債權活絡假象,再由平台每月支付投資人利息,但自前年(2022年)起就未依約支付利息及償還本金,投資人血本無歸而提告。
檢方估計,曾國緯等人藉此吸金超過90億916萬8900元,但提告的投資人為537人,投入資金共17億4090萬5142元。此外,檢方痛批,曾國緯等人無視政府不得經營收受存款禁令,危害國家金融政策推行及妨害金融交易秩序甚鉅,偵查中企圖迴護其他共犯,因此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並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