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六分局日前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1名22歲曾姓男騎士騎乘重機在台74快速道路上狂飆,肆意變換車道拉高轉速,期間更是飆出最高208公里的時速,整整是道路速限的2.6倍。警方發現曾男還很高調,自行將行車紀錄器畫面PO網,比對監視器畫面後查出他的身分通知他到案說明。
據了解,目前已在工作的曾男對大型重機情有獨鍾,平日喜歡騎著重機遊山玩水,自從花費60萬元購買了有著義大利血統的紅牌重機Aprilia RS 660 Extrema,就把它當作日常的代步工具。
當天曾男騎重機至沙鹿訪友,回程時從西屯路匝道騎上台74快速道路,一路飆馳往北屯方向行駛,並在過程中飆出每小時208公里的時速,絲毫不顧其他人的安全。
警方依《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對曾男開出危險駕駛罰單,可處6000元至36000元罰鍰,如再犯可能沒入重機,並依公共危險罪將他移送法辦。
市警六分局長周俊銘強調,飆車是不負責任的行為,除會對自身安全產生危害外,更是置其他用路民眾生命不顧,容易造成重大交通意外,第六分局今年迄今為止已經針對嚴重超速開出50張罰單,就是要讓飆仔知道「飆車再快也沒警察開單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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