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警一分局公益派出所警員司皓中、陳鴻霆,上月12日23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在西區公正路264巷發現1名騎腳踏車逆向的美國籍男子李奇(47歲)。警方發現李奇身上散發濃烈酒味,問他是否喝酒,他緊張張回應「我快到家了」,試圖迴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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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仍要對他酒測,李奇卻大聲說「NO」並試圖逃離現場,被攔下後仍否認飲酒,辯稱自己是單親爸爸,隔天需載2個孩子上學,說了老半天就是不願意酒測。
李奇最終拒絕酒測,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3項規定,開立交通違規通知單,處以4,8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繼續駕駛。
第一分局分局長尤啓南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後駕駛慢車若酒精濃度超標,罰鍰為1200元至2400元並禁駕;拒絕酒測則罰鍰4800元並禁止駕駛。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無論駕駛何種交通工具,酒後上路皆違法,警方將持續嚴格執法,確保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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