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下午2時30分開接押庭,庭訊開始,謝宜容哽咽哭泣告訴法官,對於檢方起訴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新莊本部辦公室正修工程採購案、主視覺設計採購案涉犯列密、圖利等罪,以及侵占三節禮盒涉犯侵占公有財物罪,「我全部認罪,我都坦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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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宜容的律師劉繼蔚、吳俊達也指出,全案偵查終結且事實明確,謝宜容也全部認罪,配合法院審判調查,因逃亡、串證等羈押原因已不存在,也沒有羈押必要,建請法院裁定具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願意提出護照給法院扣案保管,以打消院檢質疑可能逃亡的疑慮。律師還補充,因本案犯罪所得不到50萬元,且已全數繳交,因此願意提出30萬元交保金具保。

檢察官則指出,謝宜容雖坦承犯行,且無串證之虞,但涉犯的圖利等罪為5年以上重罪,且謝女仍有子女在國外求學,恐有規避法院判刑,面對刑責,仍有逃亡可能,另考量其身家背景、財力,縱使以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等方式防逃,仍嫌不足,加上日前被告鍾文智就是未延長科技監控而發生潛逃事件,有鑑於此,請求法官若認沒有羈押必要,除重保外,並對謝女實施電子腳環科技監控並定期到住家轄區派出所報到

法官聽取檢辯雙方意見後,當庭裁定指出,謝宜容已坦承檢方起訴涉犯洩密、圖利及侵占公有物等罪,且有起訴書證據清單為證,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又考量謝女認罪已無羈押理由及必要,但其涉犯的圖利等最為5年以上重罪,仍認有逃亡之虞,綜觀本案其他被告也認罪且繳回犯罪所得等全案犯罪情節,以及羈押對人權傷害等因素,因此裁定謝女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月,並實施電子腳環科技監控8月,若晚間9時未提出具保金,將繼續羈押。

 

謝宜容曾因職場霸凌案拍攝影片道歉,對被控過失致死罪部分,因罪嫌不足獲檢方不起訴處分。翻攝自eiuwfh YouTube
謝宜容曾因職場霸凌案拍攝影片道歉,對被控過失致死罪部分,因罪嫌不足獲檢方不起訴處分。翻攝自eiuwfh YouTube

新北檢起訴指出,謝宜容擔任北分署分署長時,指示秘書室劉姓、簡姓幹部於2023年10月16日新莊本部整修工程採購案公告前,與習翌公司人員多次開會商討標案相關內容。謝女為了讓整修工程於2023年底前完成,避免採購金額超過150萬元,須加入外部評選委員風險,決定變更工程範圍,將部分工程自新莊本部整修工程採購案拆出,謝女等人還洩漏標案資料給習翌公司,為該公司量身訂作採購案,最後因習翌不具投標資格,於是找另家公司投標並得標,習翌獲取25萬餘元不法利益。

起訴還指控,謝宜容為塑造個人及北分署形象,將去年所有對外宣傳與主視覺設計採購案,都交給習翌承作,並指派北分署綜合規劃科郭姓部屬與習翌負責人林峯白聯繫,商討北分署的主視覺設計規劃,並於去年2月6日主視覺設計採購案招標公告前,多次洩密與林男等人,為習翌量身訂作採購案,最終由習翌公司標下獲取17萬餘元不法利益。

檢方還指出,謝宜容明知北分署使用「就業安定基金」或「就業保險基金」預算採購三節禮盒,卻於2023年至2024年春節、端午、中秋三節期間,侵占12盒共約2萬901元的三節禮盒。檢察官審酌謝女身為北分署分署長,為使習翌承攬採購案,違法命令部屬擔任窗口,並違法洩密、圖利特定廠商,有損國家機關、全體公務員形象,因謝女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至於同案被起訴的劉姓、簡姓、郭姓部屬,檢察官考量他們在謝女高壓領導,又本案2採購案時程緊迫,3人為順利完成工作,否則可能面臨謝女約談壓力,才做出違法圖利犯行,考量其等動機並非惡劣,也沒圖得自身利益,且於偵查中已自白犯行,因此建請法官從輕量刑。

此外,涉案廠商林峯白等3人,檢方則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政府採購法》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投標等罪嫌起訴,而習翌及代為投標的2間公司,因公司人員執行業務觸犯《政府採購法》,檢方建請法院對2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科以罰金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