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二分局民族所員警擔服巡邏勤務,於114年4月5日23時40分許,見薛嫌(男、49歲)駕駛自小客車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於大順二路上,遂上前示意停車受檢,薛嫌佯裝配合下車接受盤查,惟於警方詢問車內可疑包裹為何物時,薛嫌突抓起包裹向外奔跑,同時持路邊三角錐攻擊警方,造成員警手部擦挫傷。

警方隨即對薛嫌噴射辣椒水並上前壓制,當場查獲薛嫌非法持有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菸彈5顆、菸油6罐(總重量247.75公克),全案依妨害公務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持續溯源追查毒品來源。
另薛嫌駕駛車輛未依規定駛入來車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可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警方依法舉發。
三民二分局呼籲,毒品害人害己且影響社會治安,一旦染上毒癮恐將自毀大好前程並面臨刑責,警方將持續加強毒品查緝,打擊不法,以維護轄區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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