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警一分局大誠分駐所警員林冠賢27日凌晨4時許巡經中區中華路段時,發現騎腳踏車的林姓女子(24歲)疑有喝酒,於是將她攔下詢問「有喝酒嗎」,林女大方承認「有」,警員示意她酒測;林女一頭霧水,驚呼「欸,騎腳踏車會…?」

熱門新聞:悚!輔大醫院緩降機演習變「跳樓機」 護理師高空重摔骨裂

警方回稱「騎腳踏車也一樣」,要她吹氣進行酒測,最後測出酒測值高達0.52mg/L。警員解釋酒後騎腳踏車也屬違規,只要超過0.15毫克即處1200元至2400元罰鍰,拒測罰4800元。林女則說「了解」,表示以後絕不再犯。

市警一分局交通組解釋,酒後騎腳踏車酒測值超標除開單處罰外,如使用具電池驅動提供動力之電動輔助自行車,若酒測值0.25mg/L以上,甚會構成刑法第185-3條公共危險罪。

市警一分局長尤啟南表示,3月至今已執行11場大規模取締酒駕路檢勤務,取締酒駕件數已達80件,與去年同期相比,酒駕肇事致傷人數15人較去年同期17人減少2人,雖數據有下降,惟每一件酒駕肇事案件警察都非常重視,警一分局會貫徹酒駕零容忍政策,在易發生酒駕路段加強規劃路檢、呼籲市民朋友勿心存僥倖,酒後搭乘大眾運輸、計程車或代駕,共同維護市民安全的交通環境。

林女騎腳踏車酒測值超標。民眾提供
林女騎腳踏車酒測值超標。民眾提供
禁止酒駕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兒童節何處去?故宮南院親子家庭免費參觀 還有百場活動免費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