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表示,被告張姓男子(36歲)明知其未具律師資格,仍自2022年起在台中市西屯區某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擔任法務顧問,以律師身分自居對外招攬訴訟業務,在其陳姓女友(33歲)協助之下,僱請張女(28歲)、顏女(31歲)、陳女(33歲)等人擔任法務助理,在律師事務所官方網站刊登張男具有法學博士之虛偽訊息,網路花費購入偽造之國內某知名大學法學博士學位證書,致使4位被害民眾誤信而付費委任被告張男甲,不法獲利12萬5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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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過程中更發現,張男還透過他任職台中市經發局工商登記科約僱人員的大學法律系同學蔡男(36歲),非法查詢並洩漏數10筆公司登記、董監事個人資料,讓張男免付查詢規費3190元,並圖得張男的李姓友人(50歲)不法利益 380 元。

此外,張男藉由擔任大台中警察之友會副理事長的機會,結識時任台中市警四分局南屯派出所陳姓副所長(44歲)及楊姓警員(41歲),請託其2人利用警用小電腦M-POLICE線上整合查詢系統,非法查詢並洩露多筆個人資料、車籍資料而流為私用。

台中地檢署徐慶衡檢察官及謝怡如、吳昇峰、黃鈺雯檢察官等人,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機站、警政署政風室、台中市警局督察室等機關,發動 4 波搜索行動、搜索 10 處所,扣押偽造之張男法學博士學位證書等證物,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被告張男、蔡男獲准。

檢察官偵結後,今天將張男、蔡男、陳姓副所長、楊姓警員等9人,分別依貪污圖利罪、個資法公務員假借職務違法蒐集處理個資罪、律師法、詐欺取財、洩密及偽造文書等多項罪名提起公訴。

台中地檢署呼籲要避免找到假律師,可善用法務部律師查詢系統進行查證,或向各地方律師公會求證查詢,切勿貪圖便宜輕信不實資訊,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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