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姓媽媽15日中午帶小六、小四2個女兒到西屯區市政路誠品生活480百貨逛街,逛到5樓誠品書局時遭林姓保全留置,後來被5名制服警員攔住去路查問身分證號,接著就要把她們帶回警局,警察「押著」她們母女3人搭電梯時,她問「為什麼要去警察局?」當下警員沒解釋,只是讓一旁賣場保全說「你們有竊盜。」

後來得知業者透過遠端監控懷疑拍貼機遭竊,曾進去過的小女兒在派出所驚嚇狂哭,但後來進一步了解,業者從監視器中看到小女兒在拍貼機前一直按螢幕後突然蹲下,以為她用起子破壞機器,檢查後才發現是誤會。

魏女痛批業者及警方在還沒有搞清楚事實真相前,就誣指女兒竊盜,還在眾目睽睽下將她們帶走,「這種情形應該是在極權國家才可能遇到。」她決定控告報案的林姓保全誣告、妨害名譽及妨害自由等刑事責任,並寫了1封多達2千字的信向市長盧秀燕陳情。

 

魏姓媽媽帶著2個女兒逛街被誠品保全指涉竊盜,5名警員將她們帶回警局,卻發現是烏龍一場。民眾提供
魏姓媽媽帶著2個女兒逛街被誠品保全指涉竊盜,5名警員將她們帶回警局,卻發現是烏龍一場。民眾提供

盧秀燕昨天(17日)受訪時坦承警員處理的過程中不夠細膩,造成孩童驚嚇,會要求警方檢討改善,並向這名小女孩說:「市長媽媽替警察伯伯向妳說聲對不起,真的很抱歉,驚嚇到妳了!」

市警局李文章也說,同仁抵達現場後沒有先確定有沒有發生犯罪,就帶回魏姓母女3人,造成魏女士的困擾還有女兒的驚嚇,警察局感到非常的抱歉與不捨,對於現場處理的同仁,警察局目前已經指派督察人員進行調查,將依照調查的結果進行懲處。

台中市某國小去年3月也發生一起類似事件,一名小六生與體育老師發生衝突,持樂樂球棒打傷老師小腿,事後小六生雖向老師道歉,但老師認為他不夠誠懇沒有悔意,向警方報案。市警一分局2名警員直接到校園帶走小六生,被市議員批評警方在沒有傳票,監護人不在場,小六生也非現行犯的情況下將他帶走,十分不妥;2名警員則被分局記申誡處分

對此,台中市議會民進黨團昨天召開記者會,批評台中市府及警局未能從樂樂球棒事件吸取教訓,「台中警察的執法有沒有底線?台中市政府到底有沒有能力保護孩子的基本人權?盧市長完全沒有從錯誤中學到教訓,還敢說自己是媽媽市長嗎?」

台中市警察局長李文章針對誠品書局事件道歉,表示已責由督察人員調查,進一步懲處失職人員。民眾提供
台中市警察局長李文章針對誠品書局事件道歉,表示已責由督察人員調查,進一步懲處失職人員。民眾提供

魏姓媽媽控告林姓保全誣告、妨害名譽、妨害自由等3項罪名,律師張育嘉解析,針對誣告罪的部分,林姓保全若明知魏姓女童並未竊盜,卻向警方誣告,意圖使女童受刑事處分,則構成誣告罪;從目前訊息來看,若林姓保全是接獲拍貼機業者告知女童涉竊盜,主觀上確信女童為竊嫌,如此應無誣告意圖,構成誣告罪的機率並不高。

另外,張育嘉說,林姓保全若公開指控女童為竊嫌,且該指控為不實,則可能構成誹謗罪,需判斷其行為是否意圖散布於眾,以及是否足以毀損女童名譽,新聞看不出來有妨害名譽的構成要件。

至於妨害自由罪,張育嘉說,女童涉嫌竊盜如果是現行犯,保全發現馬上逮捕,等警察到來當然是沒問題,但新聞看不出來女童到底是不是現行犯,或發生一段時間才留置她,如果是發生一段時間非現行犯,當然不能留置,否則就是觸犯妨害自由罪。不過,張育嘉強調,相關刑責仍有待檢察官根據證據進一步釐清。

台中市長盧秀燕也以媽媽市長的身分向女童表示歉意。市府提供
台中市長盧秀燕也以媽媽市長的身分向女童表示歉意。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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