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指出,依最高檢指示,今天分案指派檢察官立即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刑事局、北市警局等相關單位,組成專案小組追緝鍾文智到案,同時函請移民署、海巡署等單位加強執行限制出境及出海等境管措施,防止鍾員潛逃境外。
北檢另強調,針對鍾文智的的科技設備監控期滿後未再延長,北檢於收到全案卷證後,儘速查明檢討未延長科技設備監控的替代措施,能否有效防止鍾男潛逃,以及未來如何完善防逃效果,並將調查結果陳報最高檢。
另外,最高檢日前指出,鍾文智於2017年間曾冒用他人護照出入境,鍾男因曾犯操縱TDR證券交易價格罪,於2015年間判刑1年8月定讞後,於發監前逃亡遭通緝,通緝期間更多次冒用他人護照出入境,直到2017年1月13日要再度出境時,遭境管人員查獲,他另涉冒用護照等罪,也經法院判決4月徒刑定讞。
鍾文智此次再犯操縱TDR證券交易價格等罪,連同2023年得案子被宣告合計30年4月,法院審理期間雖一度命鍾男接受科技監控,但於去年10月17日期滿後就未再延長,僅將原本8000萬元保金加至1億元,並限制出境出海,還要定時到派出所報到,但是,鍾男曾有冒用護照逃避發監前科,二審判重刑後,僅加保、境管及報到等強制處分是否足以防逃,令外界質疑,最高檢因此發函北檢儘速查明後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