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8日三峽警方在北二高下方涵洞執行路檢,員警用手上小電腦一查,發現車上3人都是毒品人口,而且開車的陳男竟然還是無照駕駛。原來當晚陳男開著自己的車在三峽地區搭載48歲的汪姓友人,汪男又找了一位60歲的金姓男子同車,車上藏了大批毒品及槍彈現金,看到前方有警察路檢,3人緊張不安的表情寫在臉上,員警也看出端倪,要求3人下車受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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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下車時,員警目視所及,發現他車門扶手下方置物處及座椅下都塞滿一隻隻的黑色髒襪子,問他襪子裝甚麼,他一開始吞吞吐吐,最後才坦承襪子裡塞了毒品海洛因。警方因此喝令配合執行附帶搜索,但汪男頓時神色緊張,雙手抱著手提包,還拿出手機及掛在胸前的密錄器威嚇員警:「不要動我喔!我有在錄喔! 毒品不是我的!不關我的事!」

在場指揮官副分局長下令執行搜索,果然在汪男的包包內又搜出大批毒品及現金,但他仍堅持東西都不是他的,還說不知道為何毒品會跑到他身上,讓員警也啼笑皆非。
後續員警在車上搜出大批一二三級毒品,包含海洛因(94.24公克)、安非他命(30.06公克)、K他命(11.45公克)、依托咪酯煙油5瓶(408.66公克)、哈密瓜錠1顆、依托咪酯鹽3包(42.63公克)、大麻花2包(11.09公克)、霧化器、空菸彈、菸彈填充組、電擊棒、手銬、密錄器、空氣長鎗一把、尖形彈頭2包、鋼珠彈頭1包及錐形彈頭1包、現金新臺幣194萬元。

據了解,擔任臨時工的陳男稱,毒品是自己買來要吸食的,槍枝是網購買來打野鳥,至於汪男則是推的一乾二淨,2人互踢皮球讓金男也不知所措,但車上搜出大量毒品是事實,3人頓時像洩了氣的皮球,最後通通被依運輸及持有一二三級毒品及槍砲條例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同時也要釐清有無毒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