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男屢屢犯下偷拍案件,2022年就曾在高鐵新左營站女廁偷拍,他還刻意穿著女裝尾隨女子入內,最後遭到橋頭地院判刑3月,2023年又潛入台積電台南廠區的女廁,用鏡面反射偷窺拍攝,被逮時還稱自己是跨性別者,說因為想變性,想知道手術後「下面會變怎樣?」又遭判6月徒刑,沒想到他不思悔改,持續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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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盧男2024年1月時,利用到台南地檢出庭時,竟潛入管制區內女廁,從隔間牆板上方縫隙偷拍女子如廁影像,3月時在他就讀的大學女廁連續偷窺並偷拍,4月時又在校內女廁偷拍,被害女學生發現後放聲大叫,在外等候的男友會同校警把他逮住,一開始他矢口否認,但扣案手機內影片量驚人,他百口莫辯,最後只能怪怪坦承犯行。

盧男前科累累,仍持續犯案偷拍,交保後還再犯2次被逮,檢方認為惡行重大有再犯之餘,聲請羈押獲准,校方也依校安通報通報,依性平程序將他勒令退學,盧男在法院審理時辯稱,偷拍是因為自身性別認同、對異性性器官好奇導致,檢警從其查扣的手機發現,從2023年8月到去年6月間竟存有300多部女子如廁影像,有些僅有下體、腳部,難以分辨被害人及地點,無法一一追訴。

台南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盧男多次非法攝錄女子如廁下體影像,侵害隱私外更造成告訴人心理創傷,行為對該校學生造成極大恐懼及困擾,而他在審理過程中坦承4罪,期間請求調解遭拒,迄今未能與告訴人和解或取得原諒,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共5罪判應執行2年2月,仍可上訴。

台南地院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共5罪判盧男應執行2年2月。資料照
台南地院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共5罪判盧男應執行2年2月。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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