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調查,林顥倫在偷拍案爆發時為三等書記官,且已婚育有2未成年子女,他於2013年分發到士檢後,2017年負責收發業務,2021年調至贓物庫,他平常熱衷於士檢舉辦的活動,每周都會跟同事一起打羽球,後來有同事發現他的行為怪異,疑似在偷拍,士檢於是交由婦幼專組進行調查,果然於2023年間,在林男的辦公室當場查扣記憶卡,以及以截圖的彩色紙本數百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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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檢當時查出,林顥倫平常利用打羽球時,在士檢偵查大樓旁的廁所內裝設針孔密錄器,偷拍女同事運動前後換衣服、沖澡的影像,3年來共偷拍21名女子,林男有時還會放2個鏡頭,偷拍特定女子,有時還會在士檢以外的早餐店、家樂福的廁所偷拍,更離譜的是,他還把針孔鏡頭夾在腳趾與拖鞋間,偷拍女子裙底風光,有不少照片是女子的臀部與大腿根部。檢方查證屬實後,依妨害秘密及違反《個資法》等80罪起訴。
士林地院審理時,21名被害女子中有2人撤回告訴,一審認定19人受害,因此判他4年徒刑,另得易科罰金部分則判刑8月,全案上訴後,高院今宣判,合議庭認定林顥倫與部分被害人和解,高院改他3年6月,另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1年,其中27罪已定讞,其他利用公務員職務偷拍性影像較重的罪刑部分可再上訴。
林顥倫今天親自出庭聽判,他得知判決結果後,並沒有喜悅地表情,他聽判後則走出法庭,坐在法庭外的長椅上,低頭懊惱不已。林男除刑事案件遭判刑,他也被送公務員懲戒。懲戒法院日前判他撤職,停止任用4年,林男未上訴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