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去年6月3日說明指出,前年4月,外交部從國安系統得知徐佩勇疑涉職場性騷擾事件後,前部長吳釗燮4月11日立即要求徐解職返台,但之後,外交部並未依規定採取糾正及補救措施,監院接獲陳情,內容明確指出徐佩勇對女下屬有言語及肢體性騷擾行為,駐菲律賓代表處相關人員也已知悉,2023年4月27日函請外交部查明處理,外交部雖指示該駐處說明,但菲律賓駐處卻避重就輕,只陳報是徐佩勇有些言語誤會,造成女下屬心有不悅,未啟動調查並採取糾正及補救措施,直到匿名人士在網路論壇上爆料後,外交部才積極處理,外交部確有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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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還指出,菲律賓駐處的陳秘書室性騷擾防治業務及受理申訴的專責人員,在女下屬申訴前早已知悉徐佩勇對女下屬性騷擾,也知道徐男對女下屬說「胸部漂亮」,卻消極處置,讓被害女下屬持續遭受性騷擾,女下屬才請求國安人員協助檢舉。
徐佩勇被控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間,多次性騷擾菲籍女秘書,其行為包括趁女秘書加班時,詢問是否有穿內衣,還說,「因為你的胸部很美麗,讓我感到非常興奮」。徐佩勇還要求看女秘書胸部說,「讓我再看看妳的胸部」,甚至動手摸其肚子建議要多運動。另在情人節時,徐男在會客室送女秘書1000披索當禮物時,伸手碰觸其臀部,並多次以女秘書身上有「頭皮屑」、「髒東西」等理由,觸摸對方胸、背、臀等,女秘書雖感到恐懼,但為保住工作,隱忍不說。
監察院調查結果指出,女秘書早在2022年12月就向駐處申訴,但駐處僅要求徐佩勇道歉結案,導致女秘書持續被徐騷擾,2023年3月間,女秘書輾轉而我駐外國安人員協助下向外交部舉報,但外交部未依法補救,直到匿名人士在網路爆料,經媒體披露後,才積極處理。監察院認為,徐佩勇性騷擾菲籍女秘書,不僅侵犯其人格尊嚴,並嚴重影響國家及外交人員聲譽與形象,有重大違失,因此全票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
懲戒法院審理後,認定徐佩勇的性騷擾行為有嚴重違失,今判他撤職,停止任用3年,併罰款5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