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監視器畫面,身穿藍色上衣與背心的楊姓男子(30歲),騎腳踏車抵達犯案現場,他將腳踏車停在路邊,走到對面被害人賴女晾掛內衣之處,偷走1件內衣後放至腳踏車上,接著又走過去再偷了1件,這才騎著腳踏車離開;2件內衣價值約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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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警一分局公益派出所接獲報案展開調查,透過監視器影像交叉比對,迅速鎖定嫌疑人為30歲楊姓男子。警方通知楊男到案說明,楊男對偷竊行為供認不諱,但聲稱已將內衣丟棄,對於確切丟棄地點卻語焉不詳。警方詢問後將楊男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已依加重竊盜罪將賴男起訴。

第一分局長尤啓南提醒,建物皆應加強防盜措施保護個人財物安全,並保持警覺,遇有可疑人員或異常狀況,務必及時報警,以防止不肖之徒有機可乘,警方將持續加強巡邏,與市民共同維護社區治安。

楊男騎腳踏車犯案。民眾提供
楊男騎腳踏車犯案。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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